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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房屋使用权达到70年以后怎么办?法律有明确的规定

发表于2013-09-23

“中国的房产皆为不完全产权,尽管《物权法》明确规定,70年土地租期届满后可“自动续期”,已使风险降至较低水平,但若届时房屋所占土地被征,则国家只赔房价,不赔地价,接受房产抵押的金融机构确实可能面对不确定风险。”

 

也就是说,住满了70年,如果这块地国家不收回,就可以继续住。

但是国家要收,还是会给予一定的赔偿。可能就是类似于拆迁这种赔偿的形式。

但是地价不陪,只赔房价。

终于找到相关规定了!!!


发表于2013-10-06
一朵奇葩向阳开在2013-9-23 17:41写道:原帖
“中国的房产皆为不完全产权,尽管《物权法》明确规定,70年土地租期届满后可“自动续期”,已使风险降至较低水平,但若届时房屋所占土地被征,则国家只赔房价,不赔地价,接受房产抵押的金融机构确实可能面对不确定风险。”
 
也就是说,住满了70年,如果这块地国家不收回,就可以继续住。
但是国家要收,还是会给予一定的赔偿。可能就是类似于拆迁这种赔偿的形式。
但是地价不陪,只赔房价。
终于找到相关规定了!!!


国家也会算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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